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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基本规定<2002-10-01—2005-12-31> 1、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新办商贸的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2、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现有的商贸的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新增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减征30%。 3、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以下除外: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商贸企业中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企业),凡符合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4、对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实体,凡安置下岗实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自2003年1月1日起,每吸纳1名失业人员,每年可享受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2年。 5、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 ①.经济实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A、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政策性破产关闭企业的有效资产(以下简称“三类资产”)。?? B、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C、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占职工总数达到30%以上(含30%)。 D、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其中,地方企业“三类资产”的认定由财政部门或经财政部门同意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认定及其产权多元化的认定由经贸部门出具证明;富余人员的认定、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安置比例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中央企业需出具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批复意见和集团公司(总公司)的认定证明。?? ②.国有大中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范围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其中国有控股是指国有绝对控股。国有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 ③.国有大中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规定的企业划分标准执行。?? ④.关于企业辅业资产的界定范围。辅业资产主要是与主体企业主营业务关联不密切,有一定生存发展潜力的业务单位及相应资产,主要包括为主业服务的零部件加工、修理修配、运输、设计、咨询、科研院所等单位。?ァ? 6、加工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具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加工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或者《街道社区加工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其他条件比照上述标准执行。?? 7、新办的安置下岗再就业人员企业是指2002年9月30日以后新办的企业。 (二)工作流程: 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综合窗口填报《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持附报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劳动保障部门核发《新办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影印件; (4)企业工资支付凭证;职工工资表影印件(各月) (5)职工签定劳动合同书影印件 (6)再就业优惠证影印件 (7)职工花名册影印件 (8)社会保险交费表影印件 (9)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减免税的依据、范围、年限、金额、企业的基本情况等); (10)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报表; (11)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限:20工作日内 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纳税人凭《纳税人申请事项受理单》到综合窗口领取核准结果及相关资料。纳税人办理税款清算事宜。 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后的规定 (一)B基本规定<2006-01-01—2008-12-31> 1、对2006年以后取得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以下简称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2、企业自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次月起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每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税收政策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3、上述规定适用于2006年1月1日以后取得劳动保障部门认定证明的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对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剩余期限内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不论持有的是2006年度以前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还是2006年度以后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企业仍按原优惠方式继续享受减免税政策至期满。 4、享受原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期满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新再就业优惠政策。 5、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①、财税[2005]186号文中所称商贸企业是指从事商品批发、商品零售、批零兼营活动的企业;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的经营活动的企业;“桑拿”是指不包括“大众洗浴”,即浴资收费单价在6元/人以下(含6元/人)的洗浴场所(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同解);下岗人员包括:(1)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3)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即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以及特别困难的厂办大集体企业关闭或依法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等城镇困难登记失业人员。 ②、对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在计算安置比例时,企业职工人数应包括由企业支付劳务费用的劳务用工人员(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同解)。 ④、 “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是指当年企业职工人数减去上年企业职工人数的增加额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 6、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从事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氧吧,建筑业中从事工程总承包的除外),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②、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 ③、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从事工程总承包以外的建筑企业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70%以上(含70%); ④、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的认定部门为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经贸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经上述部门审定、批复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经济实体,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上述优惠政策审批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政策在2008年底之前执行未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二) 工作流程 按4800元定额减免的企业 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可依法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减免企业所得税审批手续,填报《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并同时报送下列材料: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表; (2)《再就业优惠证》及持证人员身份证; (3)地税机关下达的《批准减免税通知书》;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 对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纳税人申请减免税时,应向其当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1)《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由国资委出具的《产权结构认定表》; (4)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 (5)由国资委出具的《“三类资产”认定证明》; (6)由国资委出具的主辅分离或辅业改制的证明; (7)企业与富余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8)主管国税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年度终了,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随年度申报表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企业为所安置的富余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主管国税机关在汇算清缴期间对企业所报缴费记录和上条所列8项资料一并进行年度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企业减免税资格,并追缴税款。 (三)、流程图 (四)、应用文书式样及范本 1、《纳税人申请事项受理单》 2、《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3、《涉税事项申请审批表》 4、《税务事项通知书》 5、《减、免税批准通知书》
纳税人申请事项受理单 国税 受字 第 号 : 你单位申请 事项,已提交以下资料: 1、 ; 2、 ; 3、 ; 4、 ; 5、 ; 我局将在 工作日内调查并批复。请到期持此受理单到综合窗口领取批复结果或办理其他事项。 受理时间: 年 月 日 受理人: …………………………………………………………………………………………………… 领取批复回执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管理号: 此回执用于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申请事项批复,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注:1、纳税人一般申请事项以《核准通知书》为批件,特殊申请事项以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批复文书为准。 2、涉及税款退还的申请事项请纳税人携带开户银行预留印件办理退税手续。 纳税人(签字): 年 月 日 送达人(签字): 年 月 日
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金额单位:元(保留到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管理号 纳税人名称 办税人员 登记注册类型 开业时间 经营期限 生产经营地址 办公电话 实际生产经营项目 纳税人申请减免情况 减免税项目 税种 申请减免 期限 申请减免 幅度 已缴纳税额 申请减免 税额 申请说明及依据: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意见: 是否写明金额?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综合业务部门审核政策依据及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上一级税务机关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三份,综合业务窗口(综合科留存一份)、计会部门及上级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本表适用于流转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事项。
涉税事项申请审批表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管理号 纳税人名称 登记注册类型 生产经营地 办公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申请人(公章) 年 月 日 税源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综合业务部门审批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主管局长: 年 月 日 上一级税务机关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本表一式二份、综合窗口和市局各留存一份。
大连市 国家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税通〔 〕 号 :(纳税人识别号: ) 事由: 依据: 通知内容: 税务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二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
减、免税批准通知书 大国税 字 ××第××号 : 你单位报来的《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收悉,经研究,认定申请减免理由合理,据此,给予你单位: 1、减征 税,减征幅度为 %,减征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2、免征期间应按税法规定,如期办理纳税申报。减免期满,应及时恢复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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